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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建议中提到食品过度包装容易误导消费者、造成资源浪费★、不利于食品市场有序发展等问题,提出“根据不同类型食品制定更加具体明确的标准”★“加强监督管理”等建议★★★,对治理食品过度包装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我们高度赞同。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贯彻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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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聚焦月饼、粽子、茶叶★★★、保健食品等重点商品★★,指导食品生产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优化产品包装设计,减少包装层数,压缩包装空隙,加强包装材料管理。对不符合食品安全★、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等有关要求的★★★,一律从严查处★,严防食品过度包装问题反弹回潮。二是进一步完善标准规范。持续做好标准完善工作,根据行业实际★★★、治理工作实践等,进一步科学细化标准指标和要求,同时大力加强标准宣贯★★★,提升标准认知程度和实施效果。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将治理过度包装融入常态化监管执法,积极探索过度包装“兼容”治理机制,推动管食品要兼管过度包装、管药化要兼管过度包装、管网络要兼管过度包装、监督抽查要兼顾过度包装问题★。适时修订《过度包装行为执法指引》★★★,提升监督执法的规范性、统一性和明确性。四是进一步推动社会共治★。通过宣传引导★、警示教育★★、行业自律、消费实践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经营者★★★、消费者自觉过度包装的观念,推广绿色包装★★★,鼓励开发全生命周期易回收、轻量化可降解包装,促进全社会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经营和消费理念★。
您提出的《关于对食品包装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一是推动顶层设计。202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明确了各部门和各阶段的重点任务,初步建立过度包装国家治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积极参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的治理过度包装工作会商机制,共同研究制定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要点,突出标准规范、重点行业等问题,扎实有序推进治理工作★★★。二是完善标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其中对31类食品的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和包装空隙率等进行了规定,并于2022年和2024年分别制定发布第1号和第2号修改单,对月饼、粽子和茶叶等产品的相关包装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2023年,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三是开展专项治理★。对社会关注的月饼、茶叶等重点商品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2022年8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问题的通知》,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2023年4月★,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一年的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四是强化多元共治。组织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开展“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食品过度包装”公开承诺活动。印发《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引导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茶叶产销旺季,利用茶博会等展销平台★,开展★“组织一次标准宣贯★、开展一次执法普法、发起一场集体倡议★★★、发布一批公益广告★”宣传引导活动,策划制作了两则公益广告《茶者精神》《新买椟还珠》并在央视和网络媒体投放,获得社会好评。充分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将限制茶叶过度包装纳入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指导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联合发布“倡导茶叶适度包装★,推动绿色文明消费★”倡议书★★,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引导茶叶包装成功“瘦身”,推动茶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五是探索长效机制。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将食品安全与食品包装同步抽查监测★★,组织开展粽子、月饼★、茶叶等专项抽检,发现的涉嫌过度包装产品线索转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批准建立200余家提供技术支撑的过度包装检验检测机构★★★,同时将过度包装纳入网络禁限售词库,加强网络监测巡查。为确保标准规范有效实施★★,研究制定了《过度包装行为执法指引(第一版)》,夯实监管执法的制度基础,切实增强标准实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